周远第二天又去了区档案馆。这一次他没有调其他文件,只调了昨天看过的那份分流方案实施细则。工作人员把那三页纸拿出来的时候,他接过来,在阅览桌旁边坐下,一页一页慢慢地看。
第一页写的是总则和适用范围。第二页写的是分流的三种方式及对应条件。第三页是具体的办理流程——申请、审核、确认、签约、移交,每一步都有对应的负责部门和时限要求。他看第二遍的时候停在了第三页中间靠下的位置,那里有一段话这样写:“采用外调方式分流者,需在确认接收单位后填写‘外调人员接收确认单’,由接收单位盖章确认后返还原单位备案。确认单未返回者,外调手续视为未完成。”下面有一行更小的字:“未完成外调手续者,人事关系保留在原单位,不得移出个人档案。”
他把这段话看了两遍。确认单未返回者,外调手续视为未完成。人事关系保留在原单位,不得移出个人档案。但陈建国的个人档案在2000年10月被移出了。这说明有人在他没有完成外调手续的情况下,把他的档案从街道办移走了——没有按照这份细则规定的流程走。
他合上实施细则,放回牛皮纸袋里,还给了工作人员。走出档案馆的时候天已经晴了,云散开了,露出整片淡蓝色的天,阳光照在地面上,把地上的影子照得分外清晰。他站在台阶上看了一眼远处,树影的轮廓清楚地印在人行道上。他站在那里看了几秒钟,风吹过来,他眯了一下眼睛。
下午他回到街道办,再次翻出那本2000年的移交底册,翻到附页那部分。那行黑色签字笔的补充说明还清晰地印在纸上:“注:该袋档案中,其他材料已于装箱前清点完毕并封存。上述三项在移交时未在袋内。”这行字的笔迹跟底册前面正文的笔迹不一样,像是同一个人在不同时间写的,也可能是另一个人写的。
他想起李芳在电话里说的那句话——“我后来也想过这件事,但当时没有深究。”她注意到了档案袋内容不全,但她没有查。她在移交底册上备注了“缺失材料单独登记于附页”,然后就把箱子封上了。她当时可能以为缺失的材料只是偶然丢失,按照流程做了记录,然后就没有再管了。直到周远打电话过去,她才又想起这件事。
他在那张附页上又看了一遍,然后翻到底册正文部分,找到“13-07”那一行,在“经办人签名”那一栏里,确认了签名是“李芳”。他看了这个签名几秒钟,没有继续往下翻,合上了底册。
晚上他坐在桌前,把已经知道的东西在脑子里重新捋了一遍。分流汇总表上,陈建国的去向是空白。但按照细则,空白意味着外调手续没有完成。没有完成外调手续,档案不该移出。但档案确实被移出了。不是按照正常流程移出的,是因为有人没有按细则执行,或者细则本身就被绕过了。
他拿起笔在笔记本上写了一句话:“外调去向空白,意味着手续未完成。手续未完成,档案不该移出。但档案已经移出了。执行过程中有一个断层,不在制度里,在经手的人身上。”他把这句话下面画了一条线,不是横线,是那种从一头拉到另一头的长线,把整行话封在线的下面。
然后他又想了一件事:那个在附页边角写下“2001.2”这个日期的人,知不知道这份细则的漏洞?他写下那行补充说明的时候,是在确认“缺失材料已经单独登记”,还是在确认“缺失材料根本不在袋里”?两个意思不同,但写在那里的方式没有区分。
他合上笔记本,抬头看了一眼窗台。窗台上还是那盆绿萝,最上面那根枝条又长长了一小截,末端已经越过花盆边缘垂下来了,悬在半空里,卷曲的尖端微微晃动着。他看着那根枝条,没有拉窗帘,让路灯的光照进来,把整盆绿萝的轮廓照得依稀可辨。
夜风从窗缝里挤进来,吹得窗帘的边缘轻轻飘动了一下。那根垂下来的枝条也跟着晃了晃,幅度不大,一下,然后又慢慢地停了。